
色素可不是僅僅為了改變顏色而已,於不同食品中添加不同的色素,各有不同的功用!包括:
1、美化食品色澤:改變、改善食品的顏色,以增加商品價值。
2、保持食品色澤:某些食材在加工、保存的過程中,會受到高溫、光線、空氣、酸鹼值等因素之影響,而使得天然的顏色褪色或改變。
3、產品標準化:為了使產品色澤均一,添加色素可以使之標準化。
4、增加食品營養價值:某些天然色素,除了能夠改變食品顏色,同時也可以達到特定功效的目的。
5、增加產品辨識:為使消費者能夠辨別產品不同口味,例如一次陳列多種口味的馬卡龍。或是確保食用的正確性,如藥錠。
色素不只來自人工製造,天然提取的色素市場越來越大
目前食用色素主要可分為以「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」所管理的「著色劑」以及以「天然食用色素衛生標準」所管理的「天然色素」。
其中,法定的著色劑目前共有35種,為了限制用量、使用範圍而列於食品添加物中管理,包括「焦糖色素」、「核黃素」、「金」等等,其中有8種以煤焦油製成的「人工合成色素」,分別是紅色6號、紅色7號、紅色40號、黃色4號、黃色5號、綠色3號、藍色1號、藍色2號。
而目前法定的「天然色素」則有46種,是從植物,動物和微生物中,以水、乙醇、植物油等溶劑萃取出來,常見的天然色素包括花青素、藍莓色素、胭脂紅、可可色素等等。
總的來說,天然色素相較於人工合成色素來說,成分單純、色調也較為自然,因此有越來越多業者因應追求天然的趨勢而轉而採用天然色素。
色素功用多,但只有規定准用的色素才能使用!
台灣對於食品添加物的管理是採「正面表列」原則,意指在「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」表中所列出的才能使用,且須針對特定產品使用。
但未列於表中的食品添加物,並不代表一定對人體有食安風險!根據規定,若業者認為該添加物有使用的必要性,且無其他合法添加物可代替,可備妥資料提出「增列」食品添加物的申請,包括各國法規標準及准用情形、安全性試驗資料等,主管機關會審核評估後才增列,因此消費者倒是不用擔心色素的食用安全性問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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